天康雙金屬溫度計的選型詳細說明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工業雙金屬溫度計(以下簡稱溫度計)的術語及定義、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由雙金屬元件和護套組成溫度檢測元件,具有圓形標度盤,以及測量范圍為-80~+500℃的溫度計。 2引用標準
ZBY 002 儀器儀表運輸、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ZBY003 儀表儀表包裝技術條件
ZBY120 工業自動化儀表工作條件——溫度、濕度和大氣壓力
ZBY122 工業自動化儀表指針指示部分的基本型式、尺寸及指針的一般技術要求 ZBY123 工業自動化儀表標度的一般規定 ZBY247 工業自動化儀表術語 3 術語及定義
本標準除采用ZB Y247外,還有以下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 3.1 角型 檢測元件軸線與標度盤平面垂直的型式,亦稱軸向型。 3.2直型 檢測元件軸線與標度盤平面平行的型式,亦稱徑向型。
3.3 插入長度 從檢測元件下端至安裝連接接合面或錐螺紋下端的長度(見附錄A圖A1~A4中L)。
3.4置入長度 從檢測元件下端算起,檢測元件處于被測介質中的長度。 4產品分類和基本參數 4.1 型式
溫度計按指示裝置與檢測元件連接安裝方式不同分為下列四種型式; a徑向 b軸向 c萬向 d.角型
機械電子工業部1988-06-12批準--------1989-01-01實施 4.2標度盤公稱直徑
溫度計的標度盤公稱直徑為60,100,1500mm 4.3 測量范圍
溫度計的測量范圍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 表1
測 量 范 圍
-80 ~ +40 -40 ~ +80 0 ~ 50 0 ~ 100 0 ~ 150 0 ~ 200 0 ~ 300 0 ~ 400 0 ~ 500
4.4度等級
溫度計的度等級為
1,1.5,(2.5)
注:括號內的度等級不推薦采用。
4.5檢測元件直徑及安裝螺紋
檢測元件直徑及安裝螺紋應符合表
2規定。
標度盤公稱直徑
檢測元件直徑
安裝螺紋
60 4,6 M 16×1.5 100,150 8,10 M27×2
4.6插入長度
溫度計的插入長度為
75,100,150,200,250,300,400,500mm。
注:插入長度大于500mm的,由制造廠與用方商定。
4.7護套的公稱壓力
溫度計護套的公稱壓力應從1.0,1.6,2.5,4.0,6.4MPa
系列中選取。
4.8安裝連接方式
溫度計的安裝連接方式分為下列四種(見附錄
A);a. 可調管接頭;
b.管接頭(外螺紋);
c.管接頭(內螺紋);
d. 固定螺紋。
4.9指示調整機構
溫度計按指示裝置有無指示調整機構分為下列三種:
a. 無指示調整機構;
b.外部指示調整機構;
c.內部指示調整機構。
5技術要求
5.1正常工作條件
溫度計的正常工作條件應符合表
3規定。表
3 工作場所溫度℃相對濕度 % 掩蔽場所-25 ~+55 5 ~100 戶外場所-40 ~+85 5 ~100
注:特殊的工作條件,由制造廠與用戶商定。
5.2外觀、結構及裝配質量
溫度計的外觀、結構及裝配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:
a.溫度計各零部件不得有銹蝕,保護層應牢固、均勻和光潔;
b. 溫度計表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應保持透明,
不得有妨礙正確讀數的缺陷;
c. 溫度計的型式、基本參數及尺寸(尺寸公差按制造廠有關規定)應符合
4章的規定;
d.溫度計的指針和標度盤應符合ZBY122和ZBY123的規定;指針長度(指針的回轉中心到指示的長度)應符合表
4規定;指針指示部分與標度盤平面間的距離應不大于5mm;圓形標度為270°~300°的部分圓形;指針、標度盤及標度和標志應不變色和褪色。
表四標度盤公稱直徑指針長度60 ≥23100 ≥36150 ≥57
5.3基本誤差限
溫度計的基本誤差限應符合表
5規定。
表五精度等級基本誤差%1.0 量程的±1.01.5 量程的±1.5(2.5)量程的±2.5
5.4回差溫度計的回差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的值。
5.5重復性
溫度計的重復性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值的二分之一。
5.6熱穩定性溫度計的檢測元件在測量上限保持表
6規定的時間后,仍應符合
5.3條的要求。表6 測量上限℃保持時間h ≤30024 400 12 500 4 5.7時間常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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